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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及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红头文件)
2019-10-09 12:35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根据农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如下工作:1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申请工作及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22017级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工作; 32017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及2018级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根据《九州官方网站硕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九州官方网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九州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工作

(一)主要工作流程

1、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向所在领域提交前期培养期间的所有材料,各领域认真审核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各个环节要求,在读期间的成果是否合格。领域审核完成后将材料汇总之后提交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答辩资格审查不通过者终止预答辩环节

1)培养环节材料。材料要求完备且有原件,具体材料见附件2

2)在读期间取得的如下研究成果之一材料。

① 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②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或已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申请(每项成果须由全体发明人授权,仅限一名研究生申请学位使用)。

③ 开发的产品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

④ 以九州官方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情所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应用研究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可以刊物录用证明为依据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⑤ 其它经研究生教育教学部会同科研处认定可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使用的研究成果。

2、论文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一个重要措施,预答辩工作应经校内外导师预评认为论文符合要求后,由校内导师组织召开论文预答辩会议。论文预答辩会议以公开方式进行,预答辩评审专家组原则上由本领域的校内专家组成,人数应不少于3人。预答辩不通过者终止答辩环节,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正式申请办理答辩手续。

3、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向领域提交预答辩修改论文,并提交导师同意论文查重的知情书或是同意查重的亲笔签名,领域签字同意后统一提交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进行论文查重。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每篇论文检测不超过2次,检测结果应符合我校目前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的相关要求,结果不符合者终止答辩环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领域提交论文电子稿,领域汇总至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4、论文送审及评阅

论文送审与评阅工作由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各领域组织实施。采用明评与盲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1本经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签字的明评送审论文(含电子稿),2本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的盲评送审论文。明审论文送校内详审、盲审论文送校外评审,3本送审论文全部通过继续进行下一答辩环节;3本送审论文2本不通过则终止答辩环节;3本送审论文有1本未通过专家评审,则继续提交第4本论文进行评审(明审或盲审),如通过评审则继续进行下一答辩环节,如不通过则终止答辩申请。

5、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领域具体组织实施,论文答辩会议应在校内公开举行,须于答辩前3天在校内张贴答辩海报,每个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答辩时须详细记录或录音。答辩会议结束后,须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须当场宣布,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答辩委员会须由5名或7名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且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至少有1名为本次答辩论文的校内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导师以外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在答辩前应保密。

3)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领域提交经校内外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打印稿5本或7本,培养领域至少于答辩前3天分发给答辩委员会委员,供委员提前审阅论文。答辩委员(作为论文评阅人的委员除外)须在答辩前审阅论文,做好提问的准备,并填写《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书》,于答辩前一天交答辩秘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进行下一环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则终止下一环节。

6、学位授予

1)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领域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学位论文,并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汇总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2)校学位办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对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终止学位论文环节。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工作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确保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各领域和各位导师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好论文预答辩关、答辩资格审查关、论文送审关和论文答辩关,杜绝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我校学位论文授予质量和学位论文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

2、时间要求

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安排表》提交相关材料,开展相关工作。

3、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按照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培养期间环节材料清单提交材料至领域,领域审核后及时提交至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2)各领域及时提交各环节材料至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可参考培养期间环节材料清单进行。

3) 研究生和各领域妥善保存好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等材料。

4)相关表格材料已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网站的服务专区

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一)工作安排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段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进行公开论证,原则上由培养领域组织开题,一年1次。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为7-9月。各培养领域可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开题时间,并于1014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4)等相关开题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二)工作程序

1、开题材料准备。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进行论文选题,并撰写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以及开题报告书,完成后提交导师修改,领域审查,通过之后方可进行开题汇报工作。

2、研究生汇报。研究生报告的内容包括论文选题依据(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及应用现状分析)、论文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论文预期目标(预期达到的目标与水平,预期研究成果等)和论文工作计划等情况。要求采用PPT进行汇报,时间15分钟左右,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开题的实施要保证时间、质量,原则上每位学生现场开题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专家根据开题报告的内容及研究生汇报与回答问题的情况经认真讨论后给予综合评议或无记名投票,并现场填写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5)。

3、导师介绍。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内容,向专家补充介绍所指导研究生的有关学习背景及论文研究的相关情况,但不能代替研究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4、专家组提出开题意见。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分为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和重新开题三种。

(三)有关要求

1、论文开题之前,研究生需撰写3000-5000字的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并在开题前半个月提交导师,经导师审核后方可。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或进行预备实验,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相关培养领域,领域负责审核。

2、论文开题报告会由各培养领域组织,一般应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内实践基地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领域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内实践基地)协商后确定。制定论文开题报告会议方案,确定论文开题报告会专家组名单,明确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程序和要求,并报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备案。

3、开题报告会应聘请5名相关领域同行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参加,其中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专家应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校外导师不少于1名。导师不能担任其研究生所在组的专家组组长。

4、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分为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和重新开题三种。若专家组采取综合评议,则直接评定出评议结果。若采取无记名投票,则按以下方式确定评议结果:5名与会专家中如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则评定为同意开题;如有3名专家同意开题或者同意开题和修改后开题的专家达到4名,则评定为修改后开题;其它情况均评定为重新开题。

5、同意开题的,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修改后开题的,应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经双方导师同意后向培养领域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培养领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批准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重新开题的,应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并在1-2个月内向培养领域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

6、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改变选题和内容。如确需更换内容的,须由研究生和校内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培养领域领衔人签字同意,可重新组织开题论证,并将书面申请报送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备案。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化的,须重新开题。对于学位论文选题和内容与开题报告不一致、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学位论文,不受理学位论文送审。

7、开题报告有关材料应经导师和与会专家审查签字后,送交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存档,并作为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的必备材料和中期考核的依据。

8、按照培养要求,未完成开题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须分别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2017级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工作

()工作要求

对于尚未完成2017级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的领域,须抓紧时间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完成该项工作中期考核评分参照《九州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标准(试行)》执行。

(二)中期考核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综合评定成绩为60分以下,或知识考核18分以下,或能力考核27分以下,或素质考核15分以下者;

2、政治思想、组织纪律性差,受过校级纪律处分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3、有1门以上(含1门)学位课程重修后仍不合格者;

4、未参加中期考核者;

5、未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者;

6、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周志、专业实践中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个人培养材料不齐全者;

7、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

(三)终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对研究生实施分流:

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进入后续学位论文阶段。

中期考核为不合格者,若存在的问题按《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不构成退学处理的,可申请参加下一级研究生中期考核,且毕业时间做相应推迟。

2、中期考核结果与成绩作为研究生奖学金及综合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中期考核为优秀者,优先推荐参与评奖评优。

3、中期考核为合格者,须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提出书面整改方案,由导师签字后经学校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四、2017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工作

对于尚未完成2017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的领域,须抓紧时间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完成该项工作。

五、2018级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

2018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返校后,由各领域自行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时间和地点报知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二)考核方式

1、校外导师考核

主要对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和专业实践报告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以会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专业实践报告进行答辩评审,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培养领域须成立由3-5人组成的专业实践考核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须在考核答辩前报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备案。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3、综合评价

根据校外导师考核结果和学校考核结果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校外导师考核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计6学分;评定为优秀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计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须重修专业实践。

(三)考核要求

1、第四学段结束前1个月内,各培养领域组织校内导师和相关专家到实践基地进行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研究生须于中期检查前向培养领域报送《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见附件6)。

2、提交专业实践总结和研究报告。专业实践结束前1周内,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实践总结、专业实践研究报告(基本格式见附件7)和《九州官方网站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见附件8)。专业实践总结应包括实践时间和地点、实践背景和目的、实践的具体内容、实践的收获(包括知识、能力、素质和成果发表等方面)及心得体会等。专业实践研究报告,应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确定一个专题,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

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2019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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